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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20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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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物科技学院关于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专业、各位老师:

为了做好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确保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指导、答辩与成绩评定、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与报送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学校《关于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海大教〔2018〕136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要求

1. 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按照《海南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海大办〔2008〕89号)(附件1)进行。学院成立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专业主任、有关专家、指导教师和教学秘书等人员组成,组长由学院院长或教学副院长担任。根据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在2018-2019学年的第一学期末,需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开题工作。

2. 各专业应当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探索创新毕业论文(设计)模式,使毕业论文(设计)的形式和内容更加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要求和特点。

3. 各专业应当对毕业论文(设计)前期工作进行自查,选题要切实做到与专业方向、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应当避免“大而空”,要把一人一题作为选题工作的重要原则,严格控制同往年选题的重复率。

4. 各专业应当严格落实指导教师负责制,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同届同专业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原则上不超过6人,如有特殊情况超过6人的,经学院审批,在选题完成后,报学院教务办和学校教务处备案。认真落实各环节工作,发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综合训练功能,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5. 指导教师应当将学术道德教育纳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中,引导学生严守学术诚信,杜绝毕业论文(设计)撰写中弄虚作假、抄袭等行为的发生。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后,各专业按照《海南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处理办法(试行)(海大教[2017]16号)》文件要求进行检测工作,检测结果将作为学生是否可以参加答辩的依据。

二、具体工作安排

1.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应当在2019年5月10日(周五)至5月24日(周五)期间进行,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应及时在海南大学教学一体化平台上录入。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定成绩、交叉评阅教师评定成绩、答辩小组评定成绩三者按2:2:6的比例构成。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使用百分制。为了给予学生较多的修改完善时间,保障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原则上,各专业不得在2019年5月10日前安排答辩,如需提前安排答辩,应报学院和教务处审批。

2.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开始前一周,必须报送本专业《海南大学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日程工作安排表》(纸质稿1份及电子稿,附件2)。

3. 5月29日(周三)前,应当报送《海南大学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与基本信息表》(附件3)纸质稿及电子稿。

4. 6月5日(周三)前,报送《海南大学2019届本科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统计表》(纸质稿1份及电子稿,附件4)、《海南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纸质稿1份,附件5)以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电子稿。学院推荐到学校参加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的比例不超过本届毕业论文(设计)总数的5%。

5. 6月26日(周三)前,报送各专业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总结纸质稿、电子稿。

以上各项均按时送交许文吉老师(东附北楼205室),手机:13108968673 邮箱:28346258@qq.com。其中纸质材料需由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是学院本科教学工作目标管理评价的重要指标,请各专业高度重视并认真落实。教务处、以及校、院级教学督导委员会将组织抽查实施情况。

附件:

1. 海南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试行)

2. 海南大学2019届本科毕业生论文答辩日程工作安排表

3. 海南大学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与基本信息表

4. 海南大学2019届本科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统计表

5. 海南大学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附件5)

动物科技学院

2019.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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