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立足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培养具有国际视野,文理基础扎实,掌握动物遗传育种、动物繁殖、动物营养与饲料加工、动物生产与管理及信息化处理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接受与动物科学相关的调查、分析、评估、设计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备从事动物遗传育种、繁殖、营养与饲料、生产与管理、开发与研究的基本能力;能在畜牧及其相关行业从事技术与设计、推广与开发、经营与管理、教学与科研等工作,符合科技、经济及社会发展要求、具有创新、创造和创业精神的高级复合型专业人才。在新农科背景下为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发展海南省重点产业培养具备创新精神、社会竞争力、身心健康的人才,满足现代畜牧业发展需要。
二、培养规格
(一)学制与学位
基本学制为4年。实行弹性学制,修业年限不少于3年,最长不超过6年。
学生完成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达到规定要求的,授予农学学士学位。
(二)知识要求
1. 掌握数学、物理、化学、计算机及生物学等基础科学的基本理论和知识,至少掌握一门外语,并具有一定的听、说、读、写能力。
2. 掌握动物解剖、生理、生化等学科基础理论和动物遗传育种、繁殖、动物营养与饲料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实验技能。
3. 掌握动物资源调查、种畜评估、繁殖技术、动物饲养和饲料配合、畜牧场设计、卫生防疫、畜产品加工等方法与技术。
4. 具备畜牧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沿意识和基本知识,了解畜牧业生产和动物科学的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
5. 熟悉动物资源保护、动物生产、畜产品流通、环境保护等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
6. 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能力要求
1. 具备动物生产与管理、动物遗传育种、动物繁殖、动物营养与饲料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 接受与动物科学相关的调查、分析、评估、设计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备动物育种与繁殖、生产与管理、开发与研究的创新和创业能力和把握产业发展方向专业能力。
3. 具备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协调动物保护与利用,环境保护与发展,高效生产与质量保证的关系能力。
4. 具备产业调查研究与决策、组织与管理、表达与交流能力,较强的实践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5. 具备基本的计算机使用,信息处理能力和外语语言应用能力。
6. 了解体育、卫生和军事的基本知识,树立终身体育观念,掌握必要的体育锻炼技能。
(四)素质要求
1.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康的体魄,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和军事训练合格标准,能够履行建设祖国的身体和心理健康要求。
2. 具有自强自立、开拓进取、人格独立、协作精神、社会责任感的高素质动物科学专业人才。
3. 具备国际专业视野、开拓精神和创新意识的科学发展观。具备就业和创业、服务社会等实践能力。
4. 拥有兴趣多样、情绪稳定、意志坚定的良好心理素质,满足专业技术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素质。
5. 有较强的调查研究与决策、组织与管理、口头与文字表达能力,具有独立获取知识、信息处理和创新的基本能力。
三、核心课程
动物生理学、动物环境卫生与牧场设计、家畜育种学、动物繁殖学、动物营养学、猪生产学、家禽生产学、牛生产学、饲料学、牧草栽培与加工。
四、主要课程和创新(创业)课程
(一)主要课程
生物化学、遗传学、微生物学、畜禽解剖学、组织与胚胎学、动物生理学、动物环境卫生与牧场设计、家畜育种学、动物繁殖学、动物营养学、猪生产学、家禽生产学、牛生产学、饲料学、牧草栽培与加工、畜牧生物统计与试验设计、饲料安全与营养价值评定等。
(二)创新(创业)课程
科研创新与创业训练(1)、科研创新与创业训练(2)。
五、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主要专业实验)
专业实践教学环节:生产实习、科研创新与创业训练、动物科学专业技能训练与产业实践、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
主要专业实验:畜禽解剖学实验、组织与胚胎学实验、动物生理学实验、生物化学实验、微生物学实验、动物环境卫生与牧场设计实验、动物遗传学实验、动物育种学实验、动物繁殖学实验、动物营养学实验、饲料学实验、猪生产学实验、家禽生产学实验、牛生产学实验、羊生产学实验等。
六、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
第二课堂成绩单是指要求和鼓励学生自主参加各种有助于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课余活动,并分层次规定相应学分的一种培养安排。本专业的素质拓展活动主要有: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学术创新、创业、文化艺术、社团活动、法律援助等。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不属于课程学分。
七、学分要求
本专业学生毕业应修总学分共计172学分,包括课程学分和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
1.课程学分共计169学分,其中:(1)课内必修课程118学分,包括公共课程38学分,学科基础课程48学分,专业课程32学分;(2)课内选修课程至少25学分,包括专业课程至少18学分,人文通识经典课程至少3学分,科学精神与职业素养类通识课程、体育艺术美学类通识课程至少分别修读2学分;(3)实践教学环节(独立开设)26学分,其中创新创业类课程至少3学分。
2.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至少3学分。
撰写:荀文娟 审核:王学梅 审定:王凤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