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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国留学
    关于启动2023年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的遴选通知
    2023年03月14日 16:39  点击:

各学院:

为深化与俄乌白三国在各领域的合作,培养既精通专业知识又熟练掌握对方国家语言的复合型人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支持优秀青年学生赴相关国家学习。为做好此项目选拔及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有意出国留学人员提前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一、项目简介

为深化中俄、中乌、中白在各领域的合作,培养既精通专业知识又熟练掌握对方国家语言的复合型人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支持优秀青年学生赴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学习。

二、选派计划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4-60 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学习)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36 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学习)

2.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俄乌白三国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核能、船舶等理工类专业以及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等人文社科类专业。艺术类、语言类专业除外(优秀高中毕业生支持计划留学人员申请继续攻读更高层次学位,不受专业限制)。

3.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学费、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三、申请条件

1.符合《2023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 18 周岁。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类别条件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国内高校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且申请时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1987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俄乌白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国内外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一年级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硕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申请时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1987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俄乌白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曾获国家公派资助(含本计划)赴俄乌白学习的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亦可再次申请本计划资助攻读更高层次学位,不受回国两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的限制。

7.外语水平

(1)如申请人学习语言为俄语,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合格条件。对学习语言为俄语的人员可支持一年语言预科学习,但预科考试未通过者,本次留学资格终止。

(2)该项目亦可支持申请人使用英语作为学习语言(此类申请人须在出具的邀请信/ / 入学通知书中明确学习语言为英语),英语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英语合格条件。对学习语言为英语的人员不支持赴国外进行语言预科学习。

注意:申请人申请时俄语/英语未达标,亦可提交申请,如被确定为录取人员,派出前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英语条件,派出前无法达标的申请人,不予派出。

四、选拔办法

1.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2.申请时间及方式

本项目分两批申报,第一批:3月10-31日;第二批:10月8-18日。

申请人填写《2023年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申报信息表》(附件2),并于规定的申报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见附件3)准备书面申请材料一份。学校审核批准公示后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

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

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五、材料受理截止时间

请申请人于3月27日17:00前将以下纸质申报材料送交国际教育学院,同时将《2023年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申报信息表》和《单位推荐意见表》推荐意见内容电子版发送至国际教育学院联系人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纸质申报材料:

1.《2023年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申报信息表》(所在单位签字盖章)。

2.《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本人签字)。

3.《单位推荐意见表》(两份都要填写350-500字的推荐意见内容,其中一份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另一份不需要签字盖章)。

4.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要求上传提交的申请材料。

以上材料一律用标准A4纸打印并按照要求顺序整理后用别针或鱼尾夹(勿用订书钉装订)固定。

六、评审及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评审并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录取结果将于6月/12月公布。申请人届时可登录https://apply.csc.edu.cn 查询。

录取人员如申请时俄语未达标,派出前须俄语达标,若选择参加俄语培训作为达标方式,可参加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的暑期俄语培训,一般安排在 6-8月份,具体培训时间及日程安排将在录取后另行通知。

注意:国家留学基金委每年仅统一在暑期组织安排俄语培训,下半年被录取人员如需参加俄语培训,请自行联系有关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联系方式可在国家留学网-出国留学-常见问题解答专栏中点击《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培训语种及联系电话》查看)。

七、派出

1.被录取人员需自行与国外留学单位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派出时间以国外留学单位确定的时间为准。

2.鉴于乌克兰局势尚不稳定,赴乌克兰申请人如被录取,暂缓派出。

3.受新冠疫情影响,奖学金落实和派出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请申请人务必做好国内的学习、工作安排。

八、咨询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委联系人:黄玥玢、陆子怡

联系电话:010-66093933/3559

传 真:010-66093929

电子邮箱:ouyafei4@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邮编:100044)

校内联系人:国际教育学院 宁静文

邮 箱:exchange-sie@hainanu.edu.cn

联系电话:0898-66286674

地址:海甸校区国际教育学院101室

 

 

 

附件:

1.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简章

2.2023年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申报信息表

3.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博士、硕士研究生)国内申请人用


                                                      国际教育学院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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