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坚持改革创新 推动教育科学发展
教育部将按照中央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切实转变管理职能、更新思想观念、改进工作作风,认真履行好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监督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责。
第一,坚持改革方向,明确改革思路。胡锦涛指出,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必须坚持改革创新,以改革推动发展,以改革提高质量,以改革增强活力。温家宝特别提出,新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是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水平。教育部坚决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把改革创新精神贯彻到教育工作的各个方面,贯彻到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始终不渝地坚持改革方向,为教育发展提供动力、增添活力。
第二,坚持整体推进,争取重点突破。一是搞好系统设计。扩大教育开放,以开放促改革。二是解决突出问题。三是抓住关键环节。以育人为本,重点推进课程和教学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质量评价制度改革,为人才培养创造良好的体制机制环境。
第三,坚持试点先行,确保有序推进。根据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2012年重点改革任务,我们在各地各部门申报的基础上,综合形成了《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征求意见稿)》。下一步,一是搞好启动实施。二是注重分类指导。充分考虑区域、城乡的差异和各级各类教育的不同,充分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鼓励各地各校结合自身实际,大胆试验、大胆探索。今后每年将根据各地各校改革情况,对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方案进行动态调整。三是加强宣传推广。及时总结实践中涌现出的好思路、好做法,通过座谈会、现场交流会等形式,宣传和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扩大效果。
发改委:狠抓落实推动教育改革发展取得实效
紧紧围绕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战略目标和重点任务,结合自身职能,准确把握并做好教育改革发展的各项任务。
一、在制定规划中体现教育优先地位。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结合当前正在编制的“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把发展教育作为转方式、调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在统筹经济和社会、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的总体布局中重点研究。在制定发展战略、明确重点任务、统筹资源配置、谋划重大项目等方面,优先考虑教育发展需要,要把教育规划纲要的主要目标任务和重大政策措施纳入国家“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二、在推进改革中深化体制机制创新。发展改革部门要把推进教育体制改革作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纳入重点领域改革中统筹考虑。要以创新体制机制为核心,配合教育部门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和管理体制、办学体制等关键性改革,为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三、在加大投资中推进教育公平。“十二五”期间,要紧紧围绕促进公平的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合理配置资源,加大薄弱环节和困难地区投入力度,提高教育服务的公平性和覆盖面。
四、在完善政策中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率。发展改革部门要合理界定政府和市场的职能,运用好经济和政策两个激励手段,处理好增投入和建机制的关系,推动建立高质高效的多层次教育服务体系。要主动会同教育部门研究制订进一步鼓励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教育领域的政策措施,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的实现形式,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教育需求。
五、在狠抓落实中推动教育改革发展取得成效。一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二要抓紧落实重大教育工程。三要扎实做好建设项目管理。四要全面落实收费和价格政策。
财政部:大力增加财政投入 保障教育优先发展
财政部门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更好地发挥公共财政的职能作用,增加投入,完善机制,科学管理,提高效益,积极主动地支持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各项目标任务。
一是大力增加财政教育投入,着力保障教育优先发展。财政投入是实现教育规划纲要总体目标的重要财力保障。今后几年,在每年年初的预算安排和超收分配中都要体现法定增长要求,保证教育财政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同时,还要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完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制度、统筹相关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于教育等措施,积极拓宽财政性教育经费来源渠道,努力实现2012年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4%的目标。
二是不断完善教育投入机制,着力促进教育公平。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完善中央和地方共
同负担的机制,不断提高保障水平;非义务教育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
三是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管好用好财政资金与加大投入同等重要。在加大教育投入的同时,财政部门将与其他部门一起,切实加强和改进教育经费管理,创新管理方式,全面推进教育经费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建立财政性教育经费的绩效评价体系,探索建立符合教育发展规律,资金使用安全、便捷、高效的管理模式。
人社部:协调推进贯彻落实教育与人才规划纲要
人社部还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继续教育工作,鼓励和支持各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多种形式和方式的继续教育服务;推进继续教育与工作考核、岗位聘用、职业注册等人事管理制度的衔接,努力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
一、认真学习会议精神,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责任感、使命感。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将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与人才规划纲要有机衔接、协调推进。要根据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重点在职业培训、技工院校、教师队伍建设、继续教育等方面,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二、以促进就业为目标,推动职业教育培训改革与发展。职业教育培训是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的有效途径。近年来,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充分发挥各类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作用,大力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职业培训,初步建立了适应不同群体就业需要和满足劳动者职业生涯发展不同阶段需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对保持就业局势基本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下一步,我们将坚持统筹城乡、就业导向、能力本位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努力提高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引导更多劳动者走素质就业、技能就业道路。
我们将按照教育规划纲要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积极配合教育部门推动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指导技工院校进一步突出职业化办学特色,深入推动校企合作,深化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加快培养适应市场需求和企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三、完善技能人才评价、选拔和表彰制度,增强职业教育培训的吸引力。一是指导职业院校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调整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规范技能鉴定活动,力争使毕业生在取得学历证书的同时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同时,完善就业准入制度,研究制定“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相关规定。二是结合企业需求和院校实际,统筹组织实施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引导、带动广大企业职工与职业院校学生积极参加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促使更多优秀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同时,积极选拔和组织我国优秀选手参加国际技能竞赛。三是研究制定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办法,畅通技能人才的成长通道。进一步完善优秀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制度,营造崇尚劳动、尊重技能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完善政策措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造就一批教育家,是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明确要求。我们将会同教育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对教师的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二是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优化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三是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落实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完善社会保障政策,表彰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提高教师的地位和待遇。四是健全教师管理制度,深化人事制度和职称制度改革,全面实行聘用制度,建立以业绩为重点,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人才评价体系,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创造性。
中宣部:为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提供舆论支持
中宣部以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为契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各环节。具体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1.加大宣传报道力度,着力营造贯彻教育规划纲要的良好舆论氛围。
2.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着力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
3.加强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着力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
4.着力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办好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培训班,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社会责任感,引导教师恪守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
(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