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提出书面请假报告
2、部门根据批准权限签署意见并签章:15个工作日内由各部门审批;15个工作日以上由人事处审批,处级以上干部请假报组织部审批
3、各部门(学院)考勤员每月月底将考勤表报人事处
注:所有请假均应以书面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