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海南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和学校党建工作安排,现将本次发展对象培训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近期被各党支部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学生。
二、培训内容与学时
培训为集中培训,培训总学时为24学时。培训围绕《中国共产党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意见》、《中国共产党普通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文件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相关精神进行,加强发展对象入党动机、理想信念、党的宗旨、党的纪律、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的教育。
三、培训形式
培训采取学院分党校集中辅导、个人自学和专题讨论等方式结合进行。
具体安排见附件《法学院分党校第三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培训安排表》
四、组织纪律
1.学员应当认真听讲,做好笔记,积极参加讨论,认真完成规定的自学内容,并在每堂专题授课后撰写学习心得,于下一节课前交给工作人员。
2.学员培训期间不得无故缺席、无故旷课、迟到早退,情节严重者取消培训资格。
五、考核与结业
党校课程结束后,综合考察培训各环节的表现情况评定结业成绩,考核合格的学员,准予结业,并由党校统一颁发结业证书。培训不合格者不能发展入党。
海南大学党校法学院分党校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日
法学院分党校第三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培训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