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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人文传播学院职工2021年度考核工作暂行办法

    2021年12月15日 16:52


为正确评价广大教职员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教职员工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提高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学院的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小组

 长:刘复生、邱华祥

副组长:罗邻球、石晓岩、张硕果、李彩霞

 员:章  颜、何晶娇、文丽敏、丛  琳、朱  杰、赵志清

 洒、陈传君、李春荣  

考核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综合办,负责职工年度考核协调工作。

、考核原则

(一)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分级负责、分类评价的原则。

、考核对象

(一)除院领导(由组织部负责考核)外、劳务派遣人员(由派遣公司考核)外,其余所有在职在岗人员(含正副处级辅导员、专职巡查员)。
   (二)因病假(因公/工负伤除外)、事假、非单位派出学习等原因造成的在岗时间不足半年的,不参加年度考核;未经审批擅自离岗离校的;新参加工作的人员来校时间不足半年的,不参加考核;12 月份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须参加本年度考核。

(三)我校教职工在校外挂职的情况,由我校所在单位考核,接 收单位应协助提供其表现材料。

(四)我校教职工在校内挂职的情况,在挂职单位工作不足半年的,由挂职单位介绍挂职情况,由原单位考核并确定等次;挂职

结束后的当年由挂职单位提供有关情况,原单位考核并确定等次;在挂职单位工作满半年的,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和原单位协商确定等次。

(五)由单位派出或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培训、进修的人员,由原单位考核,主要依据学习、培训、进修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确定等次。

、考核时间

本次考核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考核内容

(一)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具体详细规定参照《海南大学职工年度考核指导性意见》(海大〔2020〕89号)执行。

(二)与学校签订高层次人才协议书人员的考核,应结合岗位职责和岗位目标,重点考核相关工作进度和完成情况。

(三)专任教师考核对标新时代教育现代化对教师队伍的新要求,结合教师岗位职责,将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作为年度考核首要内容,突出教育教学业绩要求,将教学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科研、社会服务等给你做根据岗位职责进行考核。

(四)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考核,应根据岗位职责及要求,重点考核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服务态度、业务技术水平、工作数量和质量、出勤率、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

(五)校内挂职干部和驻村人员分别依据《海南大学干部和教师校内挂职锻炼工作暂行办法》和《海南大学驻村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工作方案》有关考核要求进行考核。

、考核等次

本次教职工年度考核分四个等次: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高层次人才考核分三个等次: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具体标准参照《海南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指导性意见》(海大〔2020〕89 号)执行。

、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一)个人总结。教职工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并对照评分标准对自己一年的工作进行书面总结,并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个人述职。教师以系为单位,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为单位(包括综合办公室、教务办公室、学科与科研办公室、实验室、资料室、学工、团委),被考核人进行公开述职。

(三)民主测评。被考核人完成述职后进行民主评议,开展考核评分(详见附表2、附表3),系(科室)主任或负责人根据考核评结果提出考核等次意见《填写系(科室)2021年度考核结果统计表》,相关材料报送综合办。

(四)评定等次。学院考核小组审核并评价被考核人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确定被考核人考核等次。

(五)结果公示。学院评定的考核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六)结果上报。考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年度考核总体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送人事处。

(七)结果通知。学院将考核结果通知到本人,本人对考核结果无异议的,在考核登记表上签名后送交人事处审核存档;本人对年度考核结果若有异议,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书面向学院考核小组申请复核,学院考核小组在1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其中,如复核结果仍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被考核人对复核意见不服的,可以向学校教职工申诉处理委员会申诉提出申诉。

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按有关规定,考核结果作为岗位聘任和薪级工资、职务职级、技术等级晋升的依据。对年度考核优秀者,学校进行表彰并奖励2000元人民币。

(二)教职工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按照有关规定晋升薪级工资,发放全部岗位绩效工资。
   (三)教职工年度考核基本合格的,确定的次月起扣发3个月绩效工资,非事业编制教职工翌年不得晋升职务和技术等级。

(四)教职工年度考核不合格,详见《海南大学职工年度考核指导性意见》(海大〔2020〕89号)。
   九、优秀指标数

院领导的优秀等次由组织部组织评选,在职在岗人员的优秀等次按在职在岗人数的10%评定,学校给学院下达优秀等次名额数为9人,学院优秀等次名额分配表(详见附表1)无故缺席半数以上教职工大会人员没有评优资格。

 

 

 

                                    人文传播学院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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