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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学动态

    关于完善试卷(大作业)阅卷规范和提交相关考务材料的通知

    2018年08月28日 16:26

各位老师:

学校教务处专家组来学院进行了数次的评估材料检查,根据他们的要求,请您于9月7日(下周五)之前到教务办完善近三年的试卷阅读规范,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考务材料。

一、试卷阅卷规范

1.每张试卷“阅卷教师”处用红笔签全名,签名位置在总成绩下方“阅卷教师”处;“成绩复核”处用红笔签复核老师的全名;“得分”处填写每道大题的得分;日期填写完整、准确。

2.每道大题得分框的“得分”处填写分数;“阅卷教师”处签全名(2015-2016学年、2016-2017学年,这两学年的试卷,在每道大题的得分框处签姓即可;2017-2018学年的得分框处签全名)。

3.大题后面的每小题批改后,在小题旁边标出得分,不能空白。

4.分数改动之处必须要签全名;不要随意在试卷上画跟阅卷无关的数字及符号。

5.阅卷时对的打“√”,错的打“×”,勿以“/”、“○”、“ ”等标记。

6.阅卷中,不能出现负分,每题最低得分为0分。

7.论述题要有一定的字数,字数太少不能给高分。

二、大作业阅卷规范

8.每份作业上要有评语、阅卷教师的签名以及阅卷时间。

9.作业采用学校统一的封面格式。

三、提交相关考务材料

10. 开学第3周(9月14日)之前,将上学期期末试卷(包括大作业)及相关材料,送交到教务办。

11.相关材料包括:

1、A、B卷(样式)及参考答案

2、海南大学期末考试命题审核表(教务办已有)

3、海南大学考场情况登记表

4、课程考核成绩报告表

5、学生课堂考勤表

6、海南大学学生平时成绩登记表

7、课程教学总结表

此项工作事关学校本科审核评估工作大局,请各专业系和各位老师高度重视,负起责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特此通知 人文传播学院

2018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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