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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选派2016级学生参加海南大学和天津大学联合培养项目的通知
(海大教〔2016〕101号)”文件,由学生自愿申报,学院依据遴选原则按规定名额确定学生名单。现对我院获得2017年参加联合培养资格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三天!如有异议,请联系教务办谢老师(0898-23300086)
海南大学热带农林学院
教 务 办
2017年4月5日